看到或身处一个良好的政体,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一个城邦的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而政体是城邦政治权力分配形式,如果它是好的,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它呢?
第一要做的就是遵纪守法。亚氏《政治学》卷五章八所说有十条,其一便是:“对于各个要素(部分)业经调和好了的政体,最切要的事情莫过于禁绝一切违法(破坏成规)的举动,尤其应该注意到一切容易被忽视的小节”。说明“勿以恶小而为之”,为小恶也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还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教训也是极为深刻的。
一个良好的政体想必在各方面都趋向平衡,这种平衡又需要各职司各尽其责得以实现和延续。如果其中某个部分如财务出现了贪污,而其余各部分并未异议,最高权力机关也不知情,类似地,其余各部也就可能效仿从而损公肥私了。
“现行成规”是一个政体存在和延续的制度保障,是一道集众人智慧用制度构筑而成的鸿沟,若需维护现行社会,那么全体社会成员就必须各各遵守而不思越逾。即使现行成规随着时代的发展或有不适当之处,其提出和修改也得经由正当的途径如我国的两会。
第二要做的就是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一种文明礼仪或良好社会的精神风貌。拥有治权者(干部)一定要对所统治者(群众)诚实守信,而非或一时有目的地欺蒙人民,因为“一切欺蒙人民的方法都不足置信”。“得民心者得天下”为政者只有获得了民心,才可能安心于治理,而人民也才可能安于被治理。
第三要做的是搞好干群关系。干群关系就像水一样,具有极强亲和力,可以用在不同阶层人们之间,调和着人们的情绪情感。好的政体有时候并不表现为所构政体各部分的逐一完美,而是表现在一个普通政体里有着许多亲民、爱民的官吏(干部)。正是这一优点大大弥补了前面政体的某些缺陷,而使一个普通政体看上去依然稳固。“干群关系”是我国近年来努力改进的关系,其目的就是摈弃历世悠久的“四风”“接地气”以增进与人民的了解。
还有一点,就是要保持“干群”心理方面的平衡,要缩小两者的差距,使“群”不至于对“干”产生嫉妒心理,也使“干”不至于对“群”产生蔑视心理。生活富足而有余暇者通过任用手续做了“干”,本就衣食无忧,也就不会对“群”产生予夺的想法;而“群”,因为忙于生计,无力要求治权,只要“干”没有贪污腐败几乎都能容忍。因为,在“群”的眼里,虽然没有参加政治,但是如果“干”违反了相关“现行陈规”,他们也认为就这是在损害公共利益——自己的利益。在对损害公共利益者的处置上,正如“执政者施恩不宜太大太骤”也应该分阶段逐次贬削,以不至于“狗急跳墙”。
第四要做的是“互相保护”。社会中人们贫富不均,有极穷者也有极富者;一个政体可以因而成为寡头政体或是平民政体或是其他某种政体。在一个政体业经形成之后,贫富差距依然存在,如何调和两者之间的关系呢?比如,可以通过富贫“手拉手”活动搞互帮互助,也可以努力发展中间阶层以制衡于贫富两个极端,平衡整个政体态势。在中间阶层日益发展壮大的时候,应该主张的是贫富两个阶层的利益;一旦贫富两个阶层的利益趋向饱和,则社会焦点又应该转而主张中间阶层的利益。即既得利益一方主张另一方利益,只有这样“相互保护”,才能较好地调和社会不同阶层的矛盾与利益;从而使现在政体获得各个阶层的支持。
第五要做的是正视“中庸之道”。百度百科解释“中庸之道,指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这是一种处世态度,当然为官为政也是处世之一;在将“中庸之道”引入政治,大概可理解为在处理一种事物两个极端情况时可以做一个调和。这个调和或可能是一种被动的让步,或可能是一种主动的余地,更或是“政治互信”。在国家的治理中,秉持中庸之道者,因为能向上向下兼容而显得在许多事情上能够有个回旋余地而终至一个大团圆。与之相对,就是极端、不平衡、畸形,后者虽然在性质上更为直接与生硬,但是也容易使一个可能的善事成为恶事。中庸之道,要求适可而止,遵循自然规则,万事都有个轮回。在政体的变革中,可以看到通常多种政体互相融合而成为一种新的政体,如平民政体与寡头政体就可能演变成共和政体。前者已经有所变更,而后者仍然具有前者的一些特点,虽然名称变了但性质大体相同,以至于政体实质并未有多大变化。
甭论什么政体其都为一个城邦治理社会服务,它必须根据人们天生的不平等给予相等的参与权,它也必须调和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至基本稳定状态,使人人觉得没有被哪一个阶层所摈弃或压制而觉得是天生而自由的。因此,好的政体是制度保障下人人自由的政体,人人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尽管有人志不在此)若被选中随即有了治理权。好的政体就是亚氏笔下所说的而卒后迎来失败最近又复兴而起的共和体。
创作时间:20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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