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指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公职分配的方式,分配方式有多少种,那么政体就有多少种。在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公职分配方式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范围为全体自然公民。这就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民主”。
一、民主参与主体
但是,要求治权的人不大可能是衣食无着落的人,而通常只是那些生活富足且略有闲暇的人。与贵族政体不一样的地方前者是少数为生计而忙碌不去参与“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是自愿放弃这一权利,而后者是对贵族有一定资财的要求,如果没有资财将被摒弃在治权之外。
跟人有好坏一样,政体也有好坏,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期,可能会有多种切合实际而受人民欢迎的政体。在古希腊时期,斯马达的政体就一度被认为是最好的政体;在这种政体下,社会贫富两个阶级接受同样的教育、穿着同样质地的衣服,有一种统一的理念。而在寡头主义者看来,要区别对待贫富两个阶级,比如在公民大会方面,“全体公民都许参加;但缺席罚款只行使于富户,或对富户缺席所罚特重”。相反地,若为平民政体,则要求“穷人出席公民大会和法庭可领公款津贴;富户倘若缺席则不受处罚”。综合起来,我们可以对穷人的出席者给予津贴,而对富户的缺席者课以罚款,以保证两方都会积极参与公民大会(政治集会)。
二、穷富的评判标准
穷人与富户的评判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也是一个问题。在过去,可以从拥有私宅面积和豪华程度、奴仆数量、店铺数量以及有往来的名流数量等来进行;如今,社会财富衍生出了“精神”一枝,精神财富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应地就是物质财富看得见的财富如是否拥有许多银行存款、盈利中的企业、不断飙升的市值。过去,人们不吝于谈论社会等级,也由此使统治者分门别类地予以治理。如今,“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人人追求平等(至少是精神上的和参与权上的平等),人们已经很少谈及社会阶级而淡化为阶层了。而一个政权组织者,也比较喜欢用改革来替换“革命”,旨在抹平穷人与富户之间的精神鸿沟,将中间阶层日益凸显出来。
未来,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小。社会会由原来的长短不一、胖瘦不均的畸形体态慢慢趋于一个椭圆形发展,其中体现的便是中庸之道。作为君主政体和寡头政体的中间形式——共和政体它正扮演着这种角色,能够上联系富户下联系穷人,并对两者利益均有所兼顾,这种亲关注两头而发展中间的社会发展形式,将使社会越加稳定。
三、政体改变与条件
政体是政权组织形式,而且它也因不同的公民团体而不同。一个好的政体,需要有适合的公民团体来运行;而一个好的公民团体,也需要一个好的政体来组织。政体、公民团体,如果要有所变革,孰先孰后?按照通例,政体需要符合公民团体的实际,否则“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但是,如果是已经顺利延续了一段时间的政体,只是需要一定程度上的修改,而修改之后的政体将可能更利于促进社会善业的发展,那么这种尝试也是可行的。因为正如亚氏所说“有关政体的建议必须以当代的固有体系为张本而加上一些大家所乐于接受并易于实施的改变”。由此看来,大刀阔斧的可能性很小,而局部修整进而累积到质变还是可行的。
一个更为优良的政体,总是在人民团体生产生活中能不断感受得到的。当人们慢慢感受到政体的一些新变化带来的切实利益的时候,人们便会认同这一变化。
还有一种情况,好的政体在前,而好的公民团体在后。即我们可以按照人们“最近发展区”的规律,提出一种有所超越公民素质要求(这一要求或正是即将实施政体对公民的要求)。换句话说,实施一种更为理想的政体之前,有条件可直接实施,没条件先创造条件,这是一种以政体为主导的公民团体组织形式。相对于另一种政体一定要符合社会公民团体的情况,这是一种可控性更强,较有发展前景的形式。
在数种政体之中,可保证绝大多数人享受治权的无疑为共和政体,即我国正实行的政体了。其实从美学角度看,能贫富兼顾而中庸者比例都较为协调,这也是一种政体得以延续的必要条件。
创作时间: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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