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卷三章四探讨的内容是“善人的品德和良好公民的品德应属相同,还是相异?”结论是大部相异,而局部相同。将时代背景切换到今天,大致可理解为“好人和公民的品德是否相同?”
一、好人
好人,从造字上看指“女子”,古代中国,家有女子谓之好,好人家。从英语国家看,好就是good,well,好人就是good guy,难以望文生义。而在古希腊,好人就是善人。暂且搁置纯粹的字面意思,我们来分析一下好人的特点。其中最显著的可能就是善心,好人有善心;如今的好人就是过去的善人,只是人们更喜欢用“好”形容一人整体品德,而用“善”特指良心部分。从这个角度,“好”比“善”的概念要宽泛,所以我们可以将亚氏所说的“善人”当作今天的“好人”或“完人”来理解。什么人可称做好人呢,根据一时政制和社会规范,在人以外各事物上和人自身各有形无形机能上都要达到“至高”的标准,或可称做好人——这种“好”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正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只能存在于类似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了。
二、公民
公民,指享有一定权利的组成一个城邦(国家)的各社会团体的各人,即有参加政治职司资格的人。在亚氏笔下,奴隶(即非自由人)是不算作公民的。在我国,凡是取得中国国籍的人都可称作中国的公民。可是一国国籍的取得又有哪些条件呢?参照美国绿卡(美国永久居民卡),大致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亲属关系,主要指配偶移民和亲属移民。指与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家庭(夫妇)一方为美国国籍另一方为别国国籍,或有已经取得美国国籍的亲属;那么,另一方也可申请到美国国籍而成为美国公民。二是通过非亲属关系,主要指贸易(投资&技术)关系和落地国籍政策。其中贸易关系指通过技术或投资对美国的经济有一定的贡献,也可以申请到美国国籍。落地政策,即(婴儿)自然享有出生地国籍而不限制父母的国籍,具体说就是不具有美国国籍的人(妇女)如果是在美国领土之上生下一个婴儿,那么这个婴儿也会受到美国的全方位保护,即可以申请美国国籍而成为美国公民。第三是政治庇护,这是比较少见的一种可申请美国公民的情况。
一个人在申请成为一国公民之前,他也一定与该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比如通过亲属关系的,申请前也一定与该国某一公民有过符合法制要求的实质婚姻关系,或确实有已经取得该国国籍的亲属。通过贸易关系的也必须首先对该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拥有一定可资申请的条件;通过落地国籍政策的,这位妇女也必须先行踏上该国的领土,享有着该国公民有所保留的一些权利。这些情形跟一个正常国家和一个正常公民的关系非常相似,申请人已然具有了一国公民的实质(尽管是有所保留的),而往后申请的不过是一个名份;正如该国,起初也在行使着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力,即使是尚未取得该国国籍的人,好像是亚氏笔下的客乡人一样,授予其为公民身份也只不过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而已。
即使是在古希腊,也并非每个城邦人人都能成为公民的,每个时代对能否成为公民除在地理上的有条件限制外,对身心素质方面即“好”“坏”也有界定。一般情况下,默认能成为公民的人都具有“好”的品质,而好人又不一定是“好公民”。公民是个政治概念,而好人则是社会性界定。显然,后者内涵外延都远远大于前者。但是,具体到某一门类,如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就将职业归为8个大类,近2000个细类(职业);其中每个细类(职业)所要求的品质跨度比较明显,不是每个社会公民能同时拥有的。这更像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通才的培养与专才的遴选一样,不可能完全不同或完全相同,而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局部相同。
好人更多是从社会生活层面进行分析的,而好公民则是需要从政治层面来理解。
好人指具有基本社会公德的人,乐善好施、助人为乐、行侠仗义等等是其基本表现。在我们身边,也不凡这样的好人,如文明网“身边好人活动”就是一个“发现美”的尝试。而各地模范人物的巡回报告会,就是“发扬美”的努力。“学习雷锋、日行一善、做美德少年”就是“培养美”的花絮。美在身边,但凡好人都能真切感受到,相反地坏人能感受到的可能就是“众目睽睽”之下做恶的不自在。好人是一个社会的良性细胞,如果能够得到全社会足够的关注和扶持,它无疑能够有效地扼制恶性细胞的滋生蔓延。
三、好公民
好公民,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指具有“爱国、敬业、诚信、友爱”基本品质的公民。从一个城邦由公民团体组成这个层面来看,爱国就是爱自己的公民团体,就是爱自己。敬业,更像特指社会生活各行各业(如前所述近2000个职业),而我觉得第一大类即参与政治生活的官吏应当除外;业,指行业,事业,学业,又更重于前事,否则一旦“做官”也成为一个行业,而行业又需要不断发展的,那么如何来发展官宦行业呢?勉强而言,也未必不可,可谓之政制改革,可这毕竟是针对一个社会分工层面进行的而非针对各别人。因此,敬业,着重指从业人员,要在职守之内勤恳、创新、做出优异的成绩,力求对所在行业有卓越贡献;与之联系的管理人员,则可归属到“从政”“参政”的层面进行分析,他们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事务,对他们也会有一定的“敬业”要求,那就是亚氏笔下“好公民”的要求“熟知统治者(出令而指挥的人)和被统治者的臣民(受命而服从的人)两者品德的差别”。其出发点是“不经偏裨,不成良将”(唯有起于民间,才能擅长治理)。
好公民是兼具统治者才能,正如统治者兼具被受命的品质一样,但是这并不是说两者可以混淆。在亚氏笔下,被统治者是具有奴性的,如果统治者时常操作被统治者的事务,将失去两者的区别,使自己养成奴性。可以理解为一旦具有奴性的人执掌了一定政治权力,他就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奴性而为全新的自由人(公民)了,即政治权力的掌握与否能够决定一个人的性质。
四、两者的关系
一旦性质决定,处事行为自然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比如今天的人一旦高升了,就容易趾高气扬不再与原来的同事平起平坐。总会寻找出一些不同加以区分,认为高升了不仅是在职司上,而且在人格上也会得到体现。可是,人们(仍然处于普通水平)更愿意认为别人升的只是官位,而人格仍在原地——人格人人平等。所以,往往对高升者的言行表现出强烈不屑。于是,居高位者,常怯(羞)于参与下层贱事(事务),其身边通常不凡阿臾奉承之流而少真心知己,即使为官多年也总觉“高处不胜寒”。
令人高兴的是,我们看到在如今的中国“接地气”教育实践活动正全国各地铺面而来,效果也很明显。许多已经在其位的好公民(统治者)已经开始往下走,参与下层贱事,与从业人员(被统治者)交心谈心问难解渴了。
好公民除了爱国,敬业外,还有诚信。诚信是公民间的一种信任借贷关系,信任别人的同时,就是将信任贷给了别人,日后自己需要信任之时便有望收信回来。互相信任,好比一架机器的许多齿轮的咬合,而彼此怀疑则无异于一艘轮船各部分的分崩离析。前者可以向一个共同的方向——良好的社会秩序运转;后者更可能带来一场灾难。诚信是必要的,而怀疑或可作为理论式的批判而存在。只有公民诚信了,一个公民团体一个城邦或国家才可能是诚信的。先有各别而后才有整体,相比于先有国家而后才有公民的悖论更能令人信服。
至于最后一个对于好公民的定义“友爱”,所指是社会中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以及被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相对和谐不争的关系。如此一来,有三个层面值得探讨,或可得出两种结论。统治者与统治者之间,通常是轮流执掌职司,单个时常能享受到整体带来的利益,如我们城市居民小区的轮流巡逻制度“你为我巡逻一天,我为你巡逻一年”。在被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情况也相类似,但更多的是“同是天涯沦落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惺惺相惜的情况。至于中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这个层面,则是社会矛盾最多也最难妥善解决的层面,许多社会问题也由此而生。
正如前所述,一旦具有奴性的人执掌了一定政治权力,他就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奴性而为全新的自由人(公民)了。对于原来已经执掌政治权力的人而言,这是一种入侵,而对于仍旧处于奴性阶层的人而言,这是一种背叛。我们可以看到,上升之间,人性已然发生着变化。变化的稳妥与否,正决定着政制是温纯敦厚或是人心岌岌可危。
五、结语
当然,作为好公民,有必要知道从业人员的处事流程及标准,但不一定要亲身实践其中(即使是示范也不行)。又,没有亲身实践,又怎知处事是否合乎规程呢?由是,现今仍然存在一部分执掌政治权力的人对于下层事务总是执着“爱理不理”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好人,就应该是一个由人组成的海洋里的品性优良的人,泛而化之又可望通过“海选”成为好公民的人。
到这里,我们已经讨论完了好人与好公民的问题,即“善人的品德和良好公民的品德”,它们局部相同,而整体有别。
创作时间:201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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