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年少,以为“有一份自己喜欢并且能够养活自己及家人的工作,就是幸福”。
人际攀比,无处不在
大学毕业,学了些市场经济的皮毛,知道了“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于是,很不自觉、也不情愿地,就拿自己跟别人比较,发现自己的工作诚然已经能够养活自己及家人,并且也是自己喜欢的。但是,自己并未感觉到年少时预期的那种快乐,原因大致有N:一是自己的工作是在西南一个小县城,而同班同学有的进了城市;二是自己的工作是在学校当老师,而有的同学是在机关部门当公务员;三是自己工作后走路上班并且在外租房,而同班同学有的已经开上了父母提前买好的小轿车并且住着宽敞舒适的商品房;四是自己的毕业院校是普通二本(或三本),而有的同事毕业院校不是985就是211;……。
与人斗,不如与己斗
从2006年毕业至今的19年里,自己被幸福的各种“度量衡”搞得是时而欢喜幸福满满、时而忧愁垂头丧气。如今,想起曾经读过的一句话“只能与自己斗,不能跟别人比”。与自己斗是种权利,对于自己能享有的权利,人们一般不会刨根究底问个为什么,而对于自己的封禁人们往往更想知道原因,因此,对于为什么“不能跟别人比”的问题,一些“大家/名人”可能碍于个人形象总会说得非常晦涩—或者干脆避而不谈,只论证与自己斗的好处,而不谈跟别人比的好处—这种攀比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古人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觉得“谋事在天,成事在人”,原因是,我们的出生决定了我们事业的海拔高度,而想上九天揽月或是下深海捉鳖,都得看我们自己的后天能力了,是想抵抗高原反应,或是想掌握长时间水下呼吸的本领,都得靠自己后天的见识与努力。
与己斗,不如与人斗
经过一段时间,当发现努力认识自己、修正自己、提升自己是多么困难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放弃。而去选择其他一些看似同样可以带给自己幸福感的生活争斗方式,那就是拿自己去跟比自己过得差劲的人进行比较,比“下”有余,这余就是“幸福”,就是“喜乐”。我觉得这只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追求幸福的方式,如果有条件(光阴),我们还是应当优先通过自己的各方面提升来获得幸福感—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向下攀比。
适可而止,知足常乐
新闻里关于XXX政府工作人员或是企业高管贪污受贿XXX万被立案调查的报道总是不绝于耳,我也有些纳闷:按理说,这部分被查处的人经济收入早已远远超出绝大多数寻常人,他们的幸福感不论是通过简单粗暴的向下攀比方式得来的,还是通过自己提升得来的,都远远优于常人,为什么他们的胃口未得满足反而越来越大呢?该止而不止,已足而不知足,是他们不快乐、犯错与坠落的根本原因。因此,反过来看,对于普通大众,刚需的无外乎柴米油盐、妻儿老少,既然都不成问题、安然无恙,那为什么就不能快乐起来呢!
对于此时此刻的我来说,我的工作顺利,我的家人安然,就是我最大的平安,最大的喜乐。
评论0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