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那么,问题来了:滴血之仇呢?(以德报怨?别哄鬼了!)
在文明社会,有耐心的受害者家属,可能选择走司法程序,把案件送上法律的评审席,等待最后的通常是可以模式化的一种结果:要么不追究,要么警戒教育,要么拘留,要么无期,要么死刑。在这里,与其说受害者家属有耐心,倒不如说是这两个字:“懒”与“怯”。“以牙还牙”,还有雇死士“诛九族”等仇恨叠加法,其实都是自古流传的比较好的问题解决办法,为什么现在就对它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呢?相对于法律,我觉得有时候后者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更具威慑力。
比如,别人敲掉了你一颗门牙,你好歹也得敲掉别人至少两颗门牙,或者直接满口牙齿一锅给端了——不然怎么才能发泄心中怒火呢!
玩笑话,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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