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道理即是正确得像是真理,也只适用于一部分人而不是所有的人,比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适用于好人而不适用于包括恶人在内的所有人。对于不适用于真理的人,一些真理也应该作相应改变,才能让事情“说”得过去,才能让别人“活”得下去。比如,对于付出一点(次),就希望别人永远(无数次)回报自己的人,就不适用于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对于这类人,我们应该用这样的真理“滴水之恩, 滴水相报;无理取闹,‘用拳’相报!”
公道自在人间,善有“定量的”善报,恶也有“定量的”恶报,如若失衡,利欲熏心者非死即伤,非死即伤,非死即伤!是谓人心不足蛇吞相,遇之而吞之,吞吞吞,吞之而后快!
评论0
暂时没有评论